保罗执行总裁陈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保罗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同意聘任陈湛先生为保罗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陈湛先生的履历,认为:
1、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2、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罗原执行总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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