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一位市民的反映,记者暗访发现,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神”)济南地区的经销商有“入门先消费”等行为。
6月份,一位经销商曾表示,若想成为太阳神的代理商,需要先消费一定金额的产品,以及交纳一定的“入门费”。除此之外,还需交300元签约费及35 元资料费,且累计或一次性消费太阳神产品680元,即可成为普通卡会员,2040元就是银卡,4760元就是金卡,10200元就是钻卡,每种经销商都有 各自相应的提成比例。
9月30日,记者在一小区内找到了太阳神的经销、代理商。一位姓肖的先生接待了记者,他表示,“太阳神与其他直销企业不同,可以5折拿货,直接进了 货在店里卖。如果是一个普通消费者,能推销货物一样有利润可赚,可以往下发展两个市场。”肖先生还告诉记者:“我们的产品可以放在诊所,特别是中医诊所、 理疗馆、美容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 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牟取非法利益的,即为传销行为。 据此,众多市民质疑太阳神可能涉嫌传销。
10月8日,太阳神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做出解释。关键词: 太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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