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诸如“众合天下”“权行普惠”等所谓的“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多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债权人、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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