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爱美人士为了减肥
会选择吃减肥药来达到目的
但是,减肥药可不能乱吃
如果吃到了添加违禁品的减肥药
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
而这类减肥药
就曾在市面上流通…
来宾男子罗某贵
在自家地下黑作坊
生产添加违禁品的减肥食品
通过网上销售获利70多万元!
今年6月
该案在来宾市中级法院宣判了
减肥品检出违禁物
地下黑窝点被端
罗某贵今年35岁,曾在南宁读大学,后去泰国留学。回国后,他到北京一家减肥公司当业务员,接触到行业里的一些暴利规则。2018年1月,罗某贵回到老家来宾市忻城县思练镇,在自家的地下室生产减肥类产品,产品销往浙江、广东、湖北、云南、河北等多地。
2018年9月,接到警方转交的线索,来宾市市场监管局网购了相关产品送检,发现上述产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
2018年10月15日晚,来宾警方的专案组突袭了该制假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罗某贵和其妻子、父母,扣押“丽瘦速溶瘦身咖啡”“丽达胶囊”“一天瘦胶囊”等4种减肥类产品,共5000余瓶(盒),查封生产设备5台、生产原料、外包装及半成品一批。
经鉴定,在这些产品中,均检测出“氯卡色林”等非食品原料成分。
最低成本不足10元
销售额达70余万元
经有关部门检测,这些类型多样的减肥产品,基本都是用咖啡粉、白砂糖、玉米淀粉等原料再加上氯卡色林、西布曲明、酚酞等有毒有害添加剂制成。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有毒有害添加剂,会抑制人的食欲,服用过量会导致人呕吐厌食,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
据警方透露,30粒装的“丽达”减肥胶囊售价98元,实际成本才几元,而用铁盒子装的“丽瘦咖啡”售价150元,成本仅十几元。从2018年1月至10月,罗某贵生产的减肥产品销售额达70余万元。
一审判决被指“畸轻”
二审被罚145万元
2019年12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罗某贵被忻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随后,忻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而罗某贵则称,原判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今年4月、5月,来宾市中级法院两次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今年6月,来宾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罗某贵获刑10年,并处罚金145万元,追缴罗某贵违法所得71万余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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