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辉微博截屏
12月28日,前完美高管张旭辉在个人微博上披露,完美公司副董事长许国伟在今天举行的“完美中国,魅力中山”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宣布,历时四年有余,完美公司诉竞争对手商业诋毁纠纷案终有定论:被告立即停止对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侵害,在媒体上刊登消除影响声明,赔偿完美公司经济损失。
案件追溯
2007年前后,国内一些媒体报道了完美公司保健产品致人伤亡的案例,其中一份“死亡名单”广为传播,该名单“涉及50多人,其中20多人死亡,30多人伤病、残疾”。
完美公司认为,这主要是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老板廖宗明和郭廷工、其妻张娇玲等四名被告造成的商业诋毁所致,给完美公司造成的损失过亿元,因此要求四被告赔偿2933万元。
中山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起,郭廷工在廖宗明、真善美公司支持下,“为了发泄私愤及进行不正当竞争,故意大肆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对完美公司进行恶意诋毁,其中的重要行为就是捏造并散布"受害者"名单,并以此向媒体投诉,向卫生部控告。”廖宗明和真善美公司向郭廷工提供了90.5万元费用。法院还认为,因为完美公司销售额下降与被告侵权行为没有必然因果联系,完美公司单方面统计数据无法核实,故其2933万元索赔举证“不予采信”。
这个被指控为侵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的事件,在此之前曾被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中山市中级法院2008年10月以“损害商誉罪”分别判处廖宗明和郭廷工一年6个月和2年有期徒刑。但广东省高级法院2009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该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发回中山市中级法院重审,最终此案于2010年4月被依法撤销。被告廖宗明、郭廷工在入狱一年多后,被宣告无罪释放。
2012年11月,针对一些媒体对“死亡名单”事件的报道,完美公司发表官方声明,声明中表示所谓“死亡名单”是已经法院审理,认定该名单是个别人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恶意捏造并对外散播的。其行为严重侵害完美公司声誉,完美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决编造该份名单的当事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事实,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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